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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5日,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(qū)人民法院終審宣判:終止翌芙萊(廈門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對“翌芙萊”商標的使用權,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個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企業(yè)名稱的相關手續(xù),在企業(yè)名稱中停止使用“翌芙萊”字樣。
至此,為期一年半的判決,終于結束。
翌芙萊(廈門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本是深圳翌芙萊化妝品有限公司的客戶,后因投機動歪念,導致受到法律懲罰,在此呼吁大家商業(yè)廠上公平競爭,保護自主知識產權,尊重對手,尊重法律,感謝社會各界朋友對此次事件的關注。